新办上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书新规定及材料
新办上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书新规定及材料
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 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、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;
2、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;
3、 具备必要的拆解、剪切、压块加工、运输设备、计量及消防设施。
4、 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、港口、施工工地、旅游区、居民居住密集区、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,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,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;
5、 在布局上,市区(城市已建成区域)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,在各镇、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,企业布点须当地盖章同意。
第五条城区回收网络设置和管理。
1、 建立一个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,每个居民小区设立一个代收点,形成“一场多点”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。各代收点设置应便于居民交投、社区保管和企业运输。有条件的社区要在靠近门卫处留出房间作为交投点。同时针对零散居民楼、零售商业网点,可由回收企业设立少量的流动收购点。
2、 再生资源集散地交易市场人员由回收企业安排。各代收点人员由街道或社区安排,并由回收企业组织专门的岗前培训。各代收点实行“五个统一”,即由回收企业提供统一的标识、衡器、服装(马甲)、价格和服务标准。
3、 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是企业大量收购废品的集散地,具有收购、整理、归类、利用、拆解、中转、仓储、运输等功能。各代收点代理回收企业收购、归类、暂存,由回收企业用专车将当天的回收物品运走。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回收企业运走,避免在代收点蓄积,造成二次污染。
| 品牌 | 财立来企服 |
| 价格: | ¥3900元 |
| 产品数量 | 9998 |
| 产品关键字: | 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 |
| 所属行业 | 商誉注册 |
| 发布时间 | 2025/12/5 8:22:00 |